淮南生活
淮南一女子收了彩礼却拒绝结婚……
2022-08-25 15: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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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李某在亲戚及媒人的见证下验收了被告朱某当庭履行的婚约彩礼款5万元及黄金手链一条、黄金项链一串。原被告于2020年初经人介绍认识并相处,女方朱某第一次去原
近日,寿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李某在亲戚及媒人的见证下验收了被告朱某当庭履行的婚约彩礼款5万元及黄金手链一条、黄金项链一串。
原被告于2020年初经人介绍认识并相处,女方朱某第一次去原告家时,原告给付了20000元现金彩礼,后双方于2021年正月订婚,原告又给了朱某50000元现金彩礼,另花费2万余元购买三金等首饰。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原告还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给被告及网购物品花费约20000余元,原告所花费彩礼、首饰、转账等均是以结婚为目的。后原告向被告求婚,但被明确拒绝。原告多次想挽回感情均失败。综上,原告与被告相处是以结婚为目的,所给付彩礼也是以结婚为目的,但被告明确不愿意与原告结婚,也不愿意退还彩礼,原告无奈之下只得诉讼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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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觉得以调解方式才能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和媒人到庭参与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朱某沟通,并向被告释明她与原告之间属于婚约财产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她接受的钱款除明确赠与外,无论主观想不想还或是否有能力偿还均应偿还。听了承办法官的解释,被告及其家人表示自己会将彩礼返还给原告。最终,被告朱某当庭履行婚约彩礼款5万元及黄金手链一条、黄金项链一串。至此该案圆满结束。
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庭履行完毕,平等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最大程度地化解了当事人在家事纠纷中的矛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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